阿拉善盟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征集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家电零售企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9-2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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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发改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内商流通字〔2024〕679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盟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再次公开征集参与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家电零售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期间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1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
二、征集对象
一是参与活动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近一年内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参与活动企业需要签订承诺协议,承诺认真核实家电“以旧换新”信息,保证相关凭证、台账等信息的真实性;
三是具备如下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
2.参与活动企业具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参与活动企业的门店需能受理平台交易方式,配备满足活动开展所需的电脑、打印机、POS机等设施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
4.拥有覆盖城乡家电直营销售网点或授权销售网点,具有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服务能力;
5.要制定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配套补贴的具体措施,形成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品牌厂家(经销商)让利金额+金融机构满减的叠加效应,增大活动让利幅度和宣传力度。
6.配合提供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确保落实家电“收旧”,按要求登记并核实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旧家电回收价格、唯一编码的旧家电凭证序列号、购买人信息、发票信息、旧家电照片等),填报以旧换新台账。
7.具备提供“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条件。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回收拆解企业)必须具备相应回收、拆解能力,制定家电回收流程,不得私自进行拆解或进行翻新后流入二手市场。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规模、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内容,提供2023年财务报告,并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信用中国”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4.家电销售企业配套政府补贴的“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含制定家电回收流程,与有资质的家电回收企业、拆解企业的合作协议(盖章)及家电拆解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家电销售企业的诚信承诺书、参与活动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2-3)。
四、申报流程
1.参与申报的企业或经营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旗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通过后由旗区商务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盟商务局;
2.盟商务局对初审通过的企业或经营者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列入名单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公告。
五、工作要求
活动期间,对出现借机抬高实际价位、进行商业欺诈、弄虚作假、骗补资金以及质量、价格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企业参与资格,追回违规发放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报名咨询电话
阿左旗:0483-8229038
阿右旗:13948019677
额济纳旗:13634732761
高新区:15714831857
孪井滩:15248311112
策克口岸管委会:15248805857
附件:
1.阿拉善盟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2.阿拉善盟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承诺书
3.参与活动企业门店目录表
阿拉善盟商务局
2024年9月18日